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管理员2023年03月29日 10:02 浏览次数: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招生工作的实施;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成员组成如下: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 颖

副组长:白靖文

组 员:许 晶、杨 昱、胡家英、王晓冬

招生复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义

副组长:李 曼

组 员:辛贵杰、钱振宁、杨 森

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陈 鹏

组 员:刘婷婷、辛贵杰

专家复试工作小组:

1、化学学科、生物与医药学科复试小组

组 长:付 颖

组 员:白靖文、许 晶、杨 昱、高 爽、赵李霞、刘豫龙、金 花、

张玲玲、刘 旭、常 剑、姜 彬、刘春红、曲 斌、岳明丽、

王 蒙、鲁冰冰、王丽波、孟庆强、张海洋

2、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复试小组

组 长:胡家英

组 员:王晓冬、杨传鸣、李德义、杨亚丽、宋宝梅、冯 涛、孙 颖

三、工作方案

(一)复试资格的确定

1、一志愿考生须达到国家A区要求的相应单科及总分要求。

2、调剂考生须达到国家A区要求的相应单科及总分要求,调入专业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报考学科与调入学科相同的优先。化学学科进入复试名单根据初试统考总分排序、生物与医药学科进入复试名单根据初试统考政治和外语成绩之和排序。英语语言文学学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以初试总分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3、调剂优先原则

化学:初试一级学科相同(0703)的优先

制药工程:初试学科为制药工程(086002)的优先

食品工程:初试学科为食品工程(086003)的优先

英语语言文学:初试一级学科相同(0502)的优先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初试一级学科相同(0502)的优先

3、复试照顾(初试加分)政策按《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中的相关政策执行。

(二)资格审查

材料审核由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实施细则,向学院报送以下申请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4.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审核表(附件1);

6.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前在研招办备案;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

9、《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三)方案实施

1、组织安排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

2、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及代码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专业类别

统考招生计划

070300化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学术学位

24

086000生物与医药

086002制药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专业学位

20

086003食品工程

天然产物结构与功能调控

全日制

专业学位

6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学术学位

4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学术学位

2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重点考察考生对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

(1)化学、生物与医药考核内容

a.外语水平测试:英语,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知识的掌握水平。此部分同时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中外语口语及听力的有关考核内容,以笔试内容代替。满分10分。

外语水平测试打分规则

分数

翻译流畅,表达无偏差

8-10

翻译基本流畅,表达无较大偏差

6-8

翻译完整,表达与原文主题基本对应

3-6

翻译不完整,表达与原文主题不对应

0-3

b.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熟练状况。满分50分。

专业综合知识打分规则

分数

阐述全面、逻辑严密、采分点准确

40-50

阐述较全面、逻辑较严密、采分点较准确

30-40

阐述不够全面、逻辑不够严密、采分点不够准确

20-30

阐述不清、逻辑混乱、采分点不准确

0-20

c.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复试小组提前备题或随机提出问题,综合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及科研创新潜力、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逻辑思维能力及个人素质。满分40分。

综合素质考核打分规则

分数

学科背景深厚、有很强的科研创新潜力、政治素养水平高、逻辑思维能力严密

30-40

学科背景较深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力、政治素养水平较高、逻辑思维能力较严密

20-30

学科背景一般、科研创新潜力一般、政治素养水平一般、逻辑思维能力一般

10-20

学科背景不佳、科研创新潜力不佳、政治素养水平一般、逻辑思维能力不佳

0-10

(2)外国语言文学考核内容

a.外语水平测试:二外,由考生统考科目确定考核语种,复试小组相应语种负责教师提问,考生相应语种口语回答。满分10分。

外语水平测试打分规则

分数

语言表达流利、语法准确

8-10

语言表达较流利、语法较准确

6-8

语言、语法一般

3-6

语言、语法较差

0-3

b.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熟练状况。满分50分。

英语语言文学考试内容: 语言学25分,英美文学25分。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考试内容:语言学50分。

专业综合知识打分规则

分数

阐述全面、逻辑严密、采分点准确

40-50

阐述较全面、逻辑较严密、采分点较准确

30-40

阐述不够全面、逻辑不够严密、采分点不够准确

20-30

阐述不清、逻辑混乱、采分点不准确

0-20

c.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复试小组提前备题或随机提出问题,综合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及科研创新潜力、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逻辑思维能力及个人素质。满分40分。

综合素质考核打分规则

分数

学科背景深厚、有很强的科研创新潜力、政治素养水平高、逻辑思维能力严密

30-40

学科背景较深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力、政治素养水平较高、逻辑思维能力较严密

20-30

学科背景一般、科研创新潜力一般、政治素养水平一般、逻辑思维能力一般

10-20

学科背景不佳、科研创新潜力不佳、政治素养水平一般、逻辑思维能力不佳

0-10

4、考核办法

考试前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在考试过程中,由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并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作答。考核分为专业知识考核、专家提问两部分。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2023年4月1日8:30-11:30,成栋楼917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2023年4月1日14:00-17:00,成栋楼115(阶1)

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2023年4月2日8:00抽签确定复试顺序,地点:成栋楼918

1、化学:2023年4月2日8:30开始,成栋楼926

2、制药工程、食品工程:2023年4月2日8:30开始,成栋楼910

3、外国语言文学:2023年4月2日8:30开始,成栋楼1118

(五)复试总成绩及排名办法

1、复试成绩为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加和。学院对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分别设定合格线,合格线为相应考核科目的60%;复试折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及总成绩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算法如下:

(1)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总成绩×复试权重(30%)。

(2)入学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3、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两位,四舍五入。

4、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各项成绩增加小数点位数,直至比较出区别,若依然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统考政治成绩。若以上均相同,则组织相同成绩考生加试一题面试题目。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风考纪

(一)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二)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申请考核的人员,须依规进行回避。

(三)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上报研招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须遵守学术及职业道德规范。有违规行为的免除其成员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选聘为招生领导小组、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是研究生导师的,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

(五)对在复试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拟录取后,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体检时间。体检工作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考生禁止录音、录像,一经发现泄露任何有关复试过程的行为,取消考生复试资格。不向任何人泄露涉及复试的影音资料。

(三)本办法未解释及未明确规定的内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商确定。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文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文理学院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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