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东农研字[2018]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厅[2023]1号)及《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批)》制定文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第二批),内容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坚持客观严谨、科学选拔;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分批开展、保障重点;坚持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坚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坚持服务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一)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 颖
副组长:白靖文
成 员:许 晶、杨 昱、高 爽、赵李霞
秘 书:闫 肃
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施,负责学院招生实施细则的制定及上报,负责学院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学院考核结果的审核及上报。
(二)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义
成 员:李 曼、吴秋峰、辛贵杰
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
(三)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复试考核小组
根据招生学科和招生计划,学院设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复试考核阶段的相应工作。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应为5位以上专家组成,包括被申请导师在内。
三、招生要求
(一)应、往届硕士毕业生
申请者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生源要求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4.提供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审核盖章同意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5);在职考生还需要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以报考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报考条件
所有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申请者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时应取得硕士学位,原则上仅接受本学科或者相关、相近学科毕业生的申请。申请者为往届硕士毕业生,须为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能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前置学历或学位背景应与其申请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在申请领域有特殊的学术专长或潜力。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基础。
6.申请者外语水平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应届硕士毕业生各学期英语课程考核成绩为70分及以上分数(等级制不低于B级);
(3)雅思成绩达到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GRE成绩达到170分及以上;
(4)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5)若外语水平不符合以上(1)至(4)条件者,则复试考核中外语能力测试得分须在6分及以上(10分满分),否则不予录取。
7.报考086000生物与医药专业博士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科专业或硕士学位须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以及相关专业或学科;
(2)非应届考生目前须从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等相关行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
四、招生学科、计划及导师
详见《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附件1)。其中“骨干计划”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化学生物学、生物与医药学科严格按照学校下达计划执行。
招生 学院 |
学科 代码 |
学科名称 |
研究方 向代码 |
研究方 向名称 |
报名及应试语种 |
招生导师及录取顺序 |
总计划 |
第一招生顺序 (支持计划) |
第二招生顺序 (学科支持计划+基本计划) |
011 文理学院 |
0710Z1 |
化学生物学 |
00 |
不区分 |
英 |
|
高爽、金花、张玲玲、刘旭 |
1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专业学位) |
00 |
不区分 |
英、俄 |
|
付颖、高爽、刘豫龙、白靖文、金花、张玲玲、刘旭、许晶 |
8(1个骨干计划专项) |
五、申请程序及完成时间
(一)网上报名(2024年4月26日17:00—5月6日12:00)
1.网上报名地址:http://yz.chsi.com.cn(主页-博士网报)
2.报考类别:选择“申请考核”。
3.报考导师
(1)考生需在第3步“填报个人报考信息”页面,在“备用信息”栏内仅可填写一名导师(如:张三),不填、多填或报考导师与报考专业对应关系不正确,均视为无效报名信息,取消考核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不能报考目录内姓名为黑色加粗字体的导师。
4.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时需网上缴纳150元报名费。
5.每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一种计划类型进行报考。即同时报考多个专业,及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多个专项计划的情况,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6.网报信息简表打印:网报结束后需打印《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7.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
(3)本人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
(4)硕士学位证原件照片(往届考生);
(5)英语等级水平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6)硕士期间带有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扫描件;
(7)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扫描件;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9)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毕业生);
(10)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首页)扫描件;
(11)考生可提供的其他证明学术潜力的相关材料;
(12)《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13)《报考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3);
(14)《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必填,附件4);
(15)已审批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骨干计划”考生必填,附件5);
(16)已签订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骨干计划”考生必填,附件6)。
(17)可以证明考生导师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报考资格及材料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对申请者的报考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无效报名信息、申请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1.申请人完成报名后,按学院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其中复印件学院审核并留存恕不退还。
2.各学院审核报考资格及申请材料时,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原件)妥善保管,录取后将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4.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留学院存档备查。
(三)复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考核形式
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
2.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等五方面,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1)思想品德考核(权重5%)
主要考核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权重50%)
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核专业知识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情况等。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化学生物学学科考核内容范围见《2024年化学生物学学科博士生专业基础知识入学考试大纲》,生物与医药学科考核内容范围见《2024年生物与医药学科博士生专业基础知识入学考试大纲》,本部分满分100分。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标准 |
打分 |
掌握本学科前沿及动态,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强 |
100-90 |
了解本学科前沿及动态,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较强 |
89-80 |
基本了解本学科前沿及动态,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一般 |
79-60 |
不了解本学科前沿及动态,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较差 |
1-59 |
(3)科研创新能力(权重30%)
主要考核:①申请者近三年内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②审阅申请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③面试考查申请者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等培养潜质情况。本项总分由以上三部分构成,①部分、②部分、③部分各满分100分。其中①部分按按表1得分×2/3计分;②部分按表2得分×1/6计分;③部分得分根据面试时综合表现现场打分×1/6。将①、②、③项分数累加计算科研创新能力总分。
表1近三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计分表
科研获奖 |
特等奖第1名 50分/项 |
一等奖第1名 40分/项 |
二等奖第1名 30分/项 |
特等奖第2-10名 20分/项 |
一等奖第2-10名 10分/项 |
二等奖第2-10名 5分/项 |
论文 |
SCI(1区) 40分/篇 |
SCI(2区) 30分/篇 |
SCI(3区) 20分/篇 |
SCI(4区) 10分/篇 |
EI、中文核心 5分/篇 |
发明专利 |
第一名 25分/项 |
第二名 20分/项 |
第三名 15分/项 |
第四名 10分/项 |
第五名及以后 5分/项 |
注:
(1)按中科院大类升级版最新分区,中文核心指北大核心;
(2)论文中作者排序需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研究生期间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论文有效;共同第一作者(第二名)和共同通讯作者(前两名)按权重50%记分。其他作者排名及其他共同第一、通讯作者论文无效;
(3)论文第一作者单位、专利发明单位须为申请人就职或读书单位;
(4)科研获奖包括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5)论文发表(含在线或接受)时间为参加考核前三年1月1日之后至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内;专利指考核前三年1月1日之后至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科研获奖指考核前三年1月1日之后至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内获得的奖励;
(6)按表中得分最高者记为100分,其他申请者按比例折算。
表2科研计划书评分
科研计划书内容 |
学术思想创新性、逻辑思维 |
打分 |
内容详实,计划严谨周密 |
创新性强、逻辑严密 |
100-90 |
内容充实,计划较严谨 |
有一定创新性,逻辑合理 |
89-80 |
内容较充实,计划合理 |
具备创新性,逻辑一般 |
79-60 |
内容简略,计划不合理 |
具备一定学术思维能力 |
1-59 |
(4)外语能力(权重10%)
主要考核申请者外语水平和专业外语掌握及使用能力,主要通过申请者提供外语成绩单和面试打分构成。按表3打分,满分100分。
表3外语能力评分
外语水平 |
打分 |
雅思7分、托福100分,GRE320分 |
100 |
雅思6分、托福90分,GRE310分 |
90 |
外语水平满足报考条件或现场表现良好 |
60-80 |
(5)综合素质(权重5%)
考察申请者前置学历、专业背景、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工程实践能力、语言表达、沟通理解、社交礼仪以及心理状况等,满分100分。
3.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为申请者最终录取成绩依据,复试考核成绩由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五部分成绩按各项权重加和,满分100分,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在复试考核结束后,学院按学校要求将复试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5.考核办法
考试前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在考试过程中,由考生“随机抽取考核试题”并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作答。
在考核过程中透露个人信息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减分或降档评分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考生姓名、学校、工作单位;
(2)与考生有特殊关系的联系人;
(3)可能影响考试公平的其他情况。
(四)体检
体检工作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考生拟录取后学院组织进行。
六、录取原则
(一)导师优先顺序
第一顺序>第二顺序
获得支持计划的导师按照支持划数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复试考核成绩进行单独录取。报考该导师的其他未被单独录取为支持计划的考生可参与该导师在其他招生顺序中的招生。
(二)考生录取顺序
报考导师在同一招生顺序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报考导师不在同一顺序的按照导师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并结合导师招生限额对考生进行录取。
(三)“骨干计划”
该专项计划不得挪用。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单独录取。同等条件下,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信息公示
最终拟录取名单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与“申请-考核”工作,须主动申报,且相关人员应依规进行回避。
(二)考生在申请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分。
(三)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骨干计划博士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二)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如影响考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定向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细则由文理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咨询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451-55190317
申诉电话:0451-55190517
文理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