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东北农业大学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学科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东农校发〔2014〕6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7年春季学位授予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明确学位授予审核审批程序,提升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保证体系
(一)学位论文评审
1.启动教育部论文开放评审论文
学校从今年起,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使用教育部论文开放平台进行双盲评审。
2.大幅度提高硕士生双盲比例
根据文件《关于反馈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结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82号)的结果,落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学校在加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今年学校将大幅度增加硕士研究生的双盲评审比例。
3.启动答辩后质量跟踪
答辩后学校将根据答辩、学位论文提交等情况,抽查学位论文继续开展答辩后盲评工作。对于答辩后盲评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对研究生指导教师启动质量跟踪。
(二)学位申请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做严、做实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工作,各答辩委员会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严格把控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等重要关口,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监控。研究生导师要牢固树立“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观念,进一步加强质量自律意识,切实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撰写工作。
二、2017年春季学位授予工作方面
(一)总体安排
1.学位申请登记
本次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务必于3月28日前到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音乐厅一楼)登记申请学位,登记信息包括研究生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本次申请学位登记由研究生院学位办汇总信息,本着精简办事流程,让研究生少跑路,学位办统一进行成绩审核和财务审核,结果下发各学院。
2.学位申请审核
(1)本次毕业博士研究生携带申请学位所需材料于4月10日前,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41),提出学位申请审核。
(2)本次毕业硕士研究生于4月12日前将申请学位所需材料交各自所在学院申请学位审核。学院于4月20日将本次毕业研究生的审核通过名单、申请材料(审核表、信息表、前置学历复印件、承诺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认定审批表)、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目录汇总电子版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1.《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表》2份
申请学位需首先从网上下载《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表》,并准确填写、签字、盖章。
2.《授予学位信息表》1份
(1)申请学位需根据本人研究生类别上网填报相应《授予学位信息表》,并打印、签字。请本人务必认真在网上填写。
(2)外国留学生于2017年4月11-12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41)填报学位授予信息表。
※《授予学位信息表》全部数据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并作为制作毕业证、学位证的数据。姓名、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学科专业等一定要保证准确。填写完毕需打印一份,本人认真校对,准确无误后签字,所填报信息一概由本人负责。
信息填报网址:http://cc.neau.edu.cn
3.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符合学校要求的学术文章
(1)博士:已见刊的研究生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发表文章正文)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41);若已见刊的研究生没有原件,请将文章的“检索报告”(需有图书馆盖章)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以录用通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带“录用通知”和“以论文录用通知资格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承诺书”2份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41)申请博士学位。所有博士还需带“博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目录”的电子版("博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目录"只填写用以申请学位的文章)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2)硕士:已见刊的研究生带原件提交到所在学院,以录用通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带“录用通知”和“以论文录用通知资格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承诺书”2份到所在学院申请硕士学位(1份交学位办,1份交所在学院留存)。
4.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学位论文需保密者,需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认定审批表》2份
6.研究生盲评材料
(1)博士申请学位审核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41)提交论文纸介版1份和相应电子版,电子版需提交word版本和pdf版本,其中pdf版本需要隐去导师和学生姓名,用于论文双盲评审。
※提交审核时需填写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此信息将用于评审专家的选择。
(2)硕士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参加学校双盲评审的硕士研究生名单,4月6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41)提交论文纸介版1份和相应电子版,电子版需提交word版本和pdf版本,其中pdf版本需要隐去导师和学生姓名,用于论文双盲评审。
(3)研究生单盲评审请按照各学院相关日程安排进行。
(三)论文盲评结果使用
学位论文盲评结果按“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办法”执行。参加盲评的研究生其论文答辩会时间需待论文盲评结果返回后确定,任何单位不得提前组织。
(四)研究生答辩时间、材料准备和学位分委会举行会议安排
1.各答辩委员会应在6月5日前完成博士和硕士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2.学院应在6月9日前举行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将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将6月13前到各院指导并检查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学位审批材料》情况。
(五)通过答辩者应交学位论文、论文摘要份数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
(1)博士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3份及电子版,电子版要求:同时提交word版本和pdf版本,word要求以学号+姓名命名,pdf版以博士+论文题目+姓名命名(档案馆存档用),学生本人送校图书馆1份。
(2)定稿学位论文务必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2015最新版本)排版。
(3)论文摘要2份。6000字左右,A3纸1张,双面印刷,对折。
(4)论文的其它需要量由导师和各学院自行决定。提倡研究生把论文整理修改后投寄校刊及其他刊物公开发表。
2.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3份及电子版,电子版要求:同时提交word版本和pdf版本,word要求以学号+姓名命名,pdf版以硕士+论文题目+姓名命名(档案馆存档用),学生本人送校图书馆1份。排版格式同博士研究生。
3.学位论文收取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5日-9日收取最终版学位论文,未按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申请学位授予材料不合格,名单无法递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地点: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
(六)通过答辩者需装档案袋内其他材料
文献综述(6000字)、开题报告各1份,A4纸,双面打印(需上交学院,用于存档)。
(七)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需毕业研究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办理。
2.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对其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格式和重复率等方面严格把关,检测工作必须在答辩前进行,未检测者不能参加答辩。
3.博士研究生须进行预答辩,学院按相关规定组织进行。
4.缺少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需按研究生院告知步骤和要求,开具证明并到新华社迅速办理以免影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
5.严禁以各种名目收取研究生毕业答辩费,一经举报查实,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日程
完成期限 |
内容 |
责任者 |
3月21日前 |
写出论文初稿,向导师、指导小组和学科做论文试验总结报告,广泛征求意见。 |
研究生,导师,学科 |
3月28日前 |
研究生到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登记申请学位 |
研究生 |
4月9日前 |
论文修改、排版、打印完毕 |
研究生 |
4月12日前 |
研究生向研究生院或所在学院提交《研究生学位申请申核表》、《信息表》、学位论文修改稿和发表文章等 |
研究生 |
4月6日 |
研究生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用于双盲评审学位论文打印本及电子版 |
研究生 |
4月14日前 |
导师,学科分别为申请学位研究生填写推荐书 |
导师、学科 |
导师填写论文学术评议书,并提出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 |
导师 |
填写学位申请人完成学业情况 |
答辩秘书 |
4月17日前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人对学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审查表 |
学位分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 |
确定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即《学位审批材料》中的表七 |
学位分委员会 |
向论文评阅人寄发论文和聘书(单盲评审) |
答辩秘书 |
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寄发论文和聘书 |
6月5日前 |
完成博士和硕士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
各答辩委员会 |
6月5-9日 |
研究生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终版学位论文打印本及电子版 |
研究生 |
6月9日前 |
举行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将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
分委员会主任、学院秘书 |
6月10日前 |
研究生院到各院检查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学位审批材料》 |
请学院秘书准备完备 |
6月中旬 |
举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授予学位名单 |
校学位委员会主席 |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学位办0451-55191874
联系人:曹海峰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