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宣传动员、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查,文理学院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调整资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如对拟调整资助学生有异议的,请到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3日—3月27日
受理电话:0451-55190524
电子邮箱:z50164@neau.edu.cn
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