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补充说明
管理员2016年11月16日 12:16 浏览次数:

关于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补充说明

研究生院(2017)2号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研宄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东农校发(2016〕1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研究生毕业前公开学术论文要求做如下解释和补充说明。

一、关于一级学术期刊范围的认定问题

对文件中“第三章"第七条有关一级学术期刊的认定范围适当扩大。

1.农学、工学、理学等学科门类: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按学科分类排名在前50%以内的学术期刊。

2.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等学科门类:在CSSCI(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收录集刊")、CSCD(核心版)中按学科分类排名在前70%以内的学术期刊: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按学科分类排名在前50%以内的学术期刊。

二、关于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最高水平期刊论文认定问题

文件“第一章"第二条有关规定:“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博士研究生发表文章认定另外1篇文章涉及到的国家一级学会或二级学科认定的的最高水平期刊论文"。其中二级学科认定涉及学科为农林经济管理和工程学院农业系统工程与管理工程学科。高水平期刊的认定须学院广泛征求教师意见,

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确定二级学科的最高水平期刊论文刊物1·2个,提交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学院遵照执行。

三、关于我校创办刊物的认定

1.博士生完成以国家级科研项目为支撑、且与学位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经编委会约稿或认定优秀的,发表在《农业经济与管理》刊物上的,其中一篇可视为发表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期刊论文。

2.硕士生发表在《农业经济与管理》、《东北农业大学学报》(英文版)等刊物的,且与学位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一篇可视为发表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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