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校发〔2014〕57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五项改革”、“六大工程”的实施,现就全面深化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主线,以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证体系为着力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坚持对外开放为导向,创新机制,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富于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为加快学校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2.总体要求。改革招生选拔制度,完善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吸引和稳定优质生源。明确培养目标,建立分类培养机制,拓展培养领域,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实现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健全导师责权机制,强化导师责任意识和岗位意识,提升导师指导能力。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形成科学、符合学校发展的研究生质量监控体系。突出研究生能力培养,加强学术氛围营造,以奖优励学为目的,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通过深化改革,实现学校研究生教育在发展方式、类型结构、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等方面的转变,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实现研究生教育在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等方面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招生选拔机制
3.招生选拔方式改革。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改革,探索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的人才选拔方式,着力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实施优势特色学科硕博连读的选拔制度,探索博士生招生工作试行“申请-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赋予导师和专家团队更大的招生自主权。
坚持科学、公平、公正的选拔制度,加强并完善考试安全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建立硕士、博士招生命题试题库,实行试题库命题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强化评卷工作的规范和公正。加大复试成绩在选拔录取中的比重,加大考生创新潜能、创新成果在复试成绩中的比重,突出科学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潜力的考核。
4.完善招生名额分配办法。招生名额向优势特色学科、学科优秀团队、优秀人才、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等倾斜,积极服务于国家、黑龙江省重大需求,加大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
5.优质生源吸引。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招生宣传方式,扩大考生来源,争取优质生源,努力提高学校优质生源报考和录取比例。充分利用学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政策,扩大留学研究生招生规模。
三、改革分类培养机制
6.提升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水平。突出科教结合,强化知识更新、学术创新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培养。以优化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和规范培养过程管理为着力点,完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建立课程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公共英语实行“申请免修”制度和分层次教学,强化科技英语的应用能力培养,提升研究生国际化水平。建立硕博贯通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和交叉性,促进知识学习与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构建科学、合理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7.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的特点、培养规格和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和挖掘现有学科优势和潜力。以课程体系构建、实践基地建设和校企深度合作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行业和专业组织在培养标准制定、教学模式改革、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健全专业学位体系,拓展培养领域,搭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平台,扩大培养规模,实现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
8.提高研究生培养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条件,完善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加强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建设一批校外联合培养基地。
四、改革导师责权机制
9.建立导师审核与评估制度。实现导师从资格向岗位转变,打破导师终身制。以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对导师评价和科研业绩等指标,建立导师招生和资格的准入、预警与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导师队伍的质量。
10.强化导师岗位职责。导师的首要任务是培养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切实明确导师职责,落实导师责任,规范导师学术行为,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的主导作用,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
11.提升导师指导能力。加强导师岗前、岗中培训,重视发挥导师团队作用。大力提高学术学位导师的科研指导能力,鼓励导师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访学,提高导师对学术前沿的把握和探究能力。大力提高专业学位导师的实践指导能力,支持导师参与行业企业实践,充分发挥校外导师在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中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导师与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完善双导师制度。
五、建全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
12.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各环节质量检查督导与监管制度,强化各培养环节质量。构建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规范过程管理为重点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保障组织结构,完善质量评价标准,建立学位授权点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完善学业预警机制,逐步建立中期分流淘汰机制,强化科研记录规范和培养过程督导。加强学位论文撰写、审查、评选制度建设,加强学位论文抽检,加大学风监管与惩戒力度。
13.重视外部质量评价。主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位授权点评估以及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积极参与行业部门、学术组织和社会机构开展的质量评价和教育质量认证工作。合理利用外部评价结果,建立学位授权点预警机制。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与用人单位评价的反馈机制。
六、完善奖助政策体系
14.完善奖助政策。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等各种资源,构建奖、助、勤、贷四位一体的研究生多元奖励和资助体系。加大奖学金激励力度,拓宽助学金支持渠道,基于不同学科特点健全以高水平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资助制度。
七、加强学术氛围营造
15.鼓励学术创新和实践创新。通过校内支持和校际合作建立起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化、综合化的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实现研究生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叉培养。依托学校、学科优势资源开展校内间、校际间研究生的学术文化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做好 “研究生学术文化节”和“博士论坛”的品牌效应,营造良好学术文化氛围,激发广大研究生科研兴趣,提升研究生学术水平与创新能力,推动研究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16.国际合作培养拓展。积极拓展研究生国际化培养渠道,推进与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加大国家公派研究生留学工作力度。设立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选派一批优秀研究生参加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和短期研修,逐步提高学校博士研究生中具有海外学习经历学生的比例。
八、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17.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完善党委领导、党政结合、校院两级管理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学生工作队伍和导师队伍之间的长效沟通、协同教育机制。建设研究生与学校、导师之间的交流互动平台,拓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组织开展形势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调研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研究生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业、生活、心理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为研究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东北农业大学
2014
年9月2日